财富稳赢投资保障计划(本季隆重推出)
产品简介:

2008年以来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中国资本市场持续下跌,股票、基金等投资产品普遍遭遇亏损;2009年资本市场依然处于动荡时期,资金的积累脚步有所放缓。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客户希望投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以确保未来的生活预期不受影响。
“保本+保证收益+浮动收益+保障” MetLife财富稳赢投资保障计划应运而生!
本计划集收益性、灵活性和保障性于一体。现金价值增长快,一次投入全部保费,三年即可还本,变现轻松灵活。如无急需则满期收益更高,16.5%-18%保证收益率附加累积分红,助您轻松应对未来教育或养老等刚性财务需求。除此之外意外双倍赔付功能,让您在获得稳定收益的同时,更可获享一份贴心的人身关爱。

产品特色:

1.保证收益 安全稳健
10年期满后,保证16.5%-18%的收益,稳定增值;并有红利分享,为您的财富锦上添花。
2.现价增长快 变现灵活
现金价值累积增长快,三年末现价超过所交保费;五年末现价与同业五年期产品满期金相当。
3.意外保障 双倍赔付
因意外身故或全残还可获得双倍保额的保障。 

产品形态:

财富稳赢投资保障计划
产品构成 财富稳赢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 30天——55岁
与被保人关系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保险期间 10年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限额 最低趸交保费 万元,每1000元递增
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 1倍保额
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2倍保额
满期金 1倍保额
红利 现金领取、累积生息趸交
保单服务 年金选择权
保单贷款
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年龄 基本保险金额
0-40 1180
41-45 1177
46-50 1170
51-55 1165



释义:

(一)责任免除 [查看详细]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1) 合同1-(1)~(7)所列的各项责任免除事项;
(2) 被保险人自残或自伤。

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1) 法院宣告死亡,但无法证明被保险人的失踪为意外事故直接导致;
(2) 因疾病或接受治疗引起的并发症;
(3) 在接受整容手术或者接受治疗时遭遇医疗事故;
(4) 被保险人使用药物引起的药物不良反应。

* 发生上述1-(1)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或全残的,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 发生上述除1-(1)外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分红险投资策略 [查看详细]


分红险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如国债、金融债、企业债、银行定期存款、央票和货币市场基金等。

(三)红利及红利分配 [查看详细]

1、红利来源:红利主要来源于死差、费差、利差,我们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作为本产品的红利来源。利差是指本年度实际投资收益率和评估利率之间差异形成的利润;死差是指本年度实际死亡率和评估死亡率之间差异形成的利润;费差指本年度实际费用率和评估费用率之间差异形成的利润。

2、红利分配方式:现金红利。

3、红利实现方式:在投保时,您可在投保单上选择下列任何一种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您将红利交由我们保存,并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合同效力终止时,我们将一次性向您付清由我们保存的红利及其利息;
若您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您可按我们的规定变更红利领取方式。
4、红利分配政策:公司实际分配给客户的红利是基于分红业务的实际经营而产生的可分配盈余总额,然后将其按照公平原则分配到每一位客户。实际分配的红利可能大于、小于或等于建议书中某一分红水平下的当年红利金额。

影响确定保单红利水平的因素:包括业务理赔情况,投资收益水平,公司财务状况,客户心理预期,盈余分配习惯,产品自身特点和保险监管环境等因素。